家庭和医疗休假法案

《家庭医疗保险法》规定,受保险雇主的合格雇员可因特定的家庭和医疗原因享受无薪工作保护假,并可继续享受团体健康保险,条件与雇员未休假相同。合资格雇员可享有:

  • 在12个月的时间内,请12个工作周的假期:
    • 婴儿的出生和在出生一年内照顾新生儿;
    • 将儿童安置在雇员处供领养或寄养,并在安置后一年内照顾新安置的儿童;
    • 照顾有严重健康问题的配偶、子女或父母;
    • 健康状况严重,使雇员不能履行其工作的基本职能;
    • 由于雇员的配偶、儿子、女儿或父母是“受保现役军人”而引起的任何符合条件的紧急情况;
  • 如果符合条件的雇员是服役人员的配偶、儿子、女儿、父母或近亲,则在一个12个月的单一期间内为照顾严重受伤或生病的服役人员提供26个工作周的假期(军人照顾假)。

申请休假

如果您符合FMLA的条件,需要提交休假申请,请通过电话或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的休假管理合作伙伴Unum级网站.有关您需要提交索赔的信息或流程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向Unum提交申请.一个西班牙语版本的讲义也可供您使用。

联系级:

  • 电话:(866) 779 - 1054
  • 传真:(800) 447 - 2498
  • 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点至下午7点中央

当你决定要请假时,也一定要通知你的经理或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