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定义


性别歧视。当一个人因为性别、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时,就会发生性别歧视。具体来说,密苏里大学系统支持《教育法必威是大平台吗修正案第九条》,其中部分规定,“在美国,任何人不得因性别而被排除在任何教育项目或活动之外,不得享受任何教育项目或活动的好处,或遭受任何歧视。”性骚扰、不当性行为、性剥削、基于性的跟踪和约会/亲密伴侣暴力都是性别歧视的形式。

性骚扰。英国教育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的最终规定对性骚扰的定义很宽泛,包括以性为基础的三种不当行为中的任何一种。这将危及《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条》旨在保护的平等教育机会。根据第九条,构成“性骚扰”的三种行为包括:

  1. 交换条件骚扰(由雇员);

  2. 由一个理性的人确定的不受欢迎的行为,其严重、普遍、客观上令人不快,从而有效地剥夺了一个人平等地参与机构的教育项目或活动的权利;和

  3. 性侵犯(如《牧师法案》所定义的)、约会暴力、家庭暴力或跟踪,如《反妇女暴力法案》(VAWA)所定义的。

性行为。性行为是:

  1. 未经合意性交;

  2. 非双方同意的性接触,包括对他人生殖器、乳房或肛门的性接触,或直接或通过衣服对他人生殖器的非双方同意的性接触;

  3. 在他或她应该合理地知道他或她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冒犯或警告的情况下,将自己的生殖器暴露给他人;或

  4. 性剥削。

基于性别的跟踪。跟踪的基础上,性是下面或从事性行为的基础上的,没有合法的目的,让另一个人相当担心他或她的安全或导致一个合理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害怕,害怕或情绪不良。

约会/亲密伴侣暴力。由与暴力行为的接收者有或曾经有浪漫或亲密的社会关系的人实施的暴力。

性剥削。性剥削是指一个人为了他/她自己的利益或利益,或为了被剥削者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或利益,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利用或虐待他人的性利益,这种行为不构成任何其他形式的不当性行为。性剥削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未经所有参与者同意而进行的活动:

  1. 侵犯性隐私;

  2. 从事另一个人;

  3. 录下或记录性行为;

  4. 超越同意性行为的界限(让你的朋友藏起来观看你的性行为);

  5. 从事窥阴癖者;

  6. 在明知的情况下向他人传播性传播疾病、性病、性病或艾滋病毒的;

  7. 诱导另一个人暴露生殖器。

同意性行为。同意性行为是知情的和自愿的。没有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同意。沉默或没有反抗并不代表同意。同意一种形式的性行为并不意味着同意其他形式的性行为。同意与一个人发生性行为并不意味着同意与另一个人发生性行为。必须在特定活动时获得同意,可以在任何时候撤回。缺乏同意或撤回同意可以通过言语或非言语行为传达。胁迫和武力,或两者之一的威胁,使同意无效。

丧失劳动能力。与一个知道或应该知道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发生性接触是违反政策的。无行为能力的人缺乏给予知情同意的能力。丧失行为能力可能是由于使用药物或酒精,当一个人处于睡眠或无意识状态时,或由于智力或其他残疾使个人无法具有表示同意的能力。

发牢骚的人。在这项政策下被指控为歧视受害者的人。

指责。被指控违反这一政策的个人、个人或学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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